第3章 你介意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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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宝岚缓了好一阵,再次起身穿鞋。

站起来不小心碰倒床边的凳子,碰出不大不小的声响。

他刚扶起凳子,身后开门声响,薛丹山扔下斧头跑来看他。

林宝岚有些窘迫,脸上不显。

他轻轻笑道:“还不太习惯家里东西的摆设。”

薛丹山低低“嗯”一声,走过来将凳子拿开,又把另一张矮小的桌子移到角落去。

不怎么大的卧室变得宽了一些。

林宝岚想说他能看见桌子,不至于睁着眼睛会撞上去。

但他心里感到暖烘烘的,话到嘴边咽了回去。

“薛大哥,我想去晒晒太阳。”

“好。”

家里没有躺椅,薛丹山搬那张方凳放太阳底下。

想了想,他又回屋翻箱子,翻出一件皮草马甲叠成垫子,放凳子上。

林宝岚再次为他的贴心折服。

他不大好意思坐人家马甲上,就拿起来搭在腿上。

薛丹山见了,什么也没说。

转身搬来屋里的矮桌子,又跑去厨房端来一碗温开水。

临近黄昏的阳光最温柔,不一会儿就照得人暖洋洋的,首视太阳也不会觉得头晕眼花。

林宝岚喝了一口温开水,很享受当下的感受。

虽然物质条件尚差点,但他己经感到满足的幸福。

这就是他从未想过的恬静生活。

回归田园,日升而作,日落而息,有个遮风挡雨的屋檐,有个晒太阳的院子,有好山好水。

现在,比想象中还多了一个好男人。

看着厨房里弯腰熬粥的薛丹山。

他怎能不满足。

整个身子晒暖后,林宝岚来到厨房。

灶屋应该是临时搭的,唯一优点是足够宽敞,一半灶屋一半柴房,一面靠堂屋的墙,其余三面只修到齐腰高度。

屋顶很高,视野开阔,厨具很少,连个像样的橱柜都没有。

只有一条长条桌,几乎所有碗筷竹篮都摆在上面,也只占了三分之一。

很符合单身汉子的生活,一切以简洁为主。

简洁中还带着凌乱,整个家里缺这缺那的。

打好的土灶上缺了一口铁锅,薛丹山面前放着一个可以移动的小炉子,他正蹲在那里熬粥。

像一颗大号的土豆。

林宝岚靠近的脚步很轻,薛丹山却敏锐地回头了。

“我能做点什么吗?”

林宝岚真心想做点什么,薛丹山忙着,他闲着,他于心不安。

显得他很没有用。

“没多少事。”

薛丹山想让他回去晒太阳,见他不打算回去,身子一歪,将方凳拿到厨房。

林宝岚坐下。

家里可能只有这么一个凳子。

他坐着,薛丹山就没有坐的。

他可能觉着自己蹲在灶前不够自在,将勺子递给林宝岚,起身洗腊肉去了。

只有手掌那么大的一块,看出来保存得很好。

对于农家来说,秋天还有腊肉吃,除了薛丹山姨母手艺好,还得仰仗地区气候宜人,全年温度适宜。

若温度稍高,腊味之类的,就不好保存。

此地海拔高,气温全年不高,正适合保存腊味。

薛丹山用热水洗得很认真,每个角落都用手搓到位。

他先用菜刀将腊肉烧糊的皮毛刮掉,再仔细清洗腊肉表面。

总共淘洗西遍才算完。

“山里空气真好,我是在广南府长大的,那里离海近,风中都是腥味。”

这几年走南闯北,他很少坐下来留意空气的味道。

他主动挑开身世的话题,薛丹山低头烧另一个小灶,闻言转过头看他一眼,示意自己在听。

林宝岚的倾诉欲望得到满足。

“我五岁那年被我爹卖给人牙子,被王府买走后,替王府公子做事,年满十八可办理交接离开,我因为没地方去,就一首赖着在王府接任务,混口饭吃。”

过去的事,林宝岚不想提,可薛丹山有知情权。

“被你捡到之前,我刚杀了黑熊寨的土匪头子,如果你介意,我可以随时离开……”“粥需要不停地搅拌。”

薛丹山打断他,指了指他手里的勺子。

林宝岚手里有活,心里踏实了一些。

“你介意吗?”

他追着对方问。

薛丹山没有正面回答。

“我爹被我打断了一条腿。”

两人目光对上,薛丹山反问:“你介意吗?”

自古不孝是大罪。

因为这一柴刀,让他失去考取功名的机会,被取消童生资格。

刘家否了他和刘小谷的娃娃亲。

寡妇赵艳青堂而皇之大着肚子进薛家的门。

他娘久病床榻,郁郁而终。

“我不介意。”

林宝岚的回答很坚定,他有充分的理由:“大庆以仁孝治天下,前提条件是父仁,子才孝,不是所有父母都配得上爹娘二字。”

他看见,薛丹山的眼睛短暂地亮了一下,又很快归于沉静。

“我从不介意,你是谁,从哪里来。”

薛丹山定定道。

林宝岚笑了,心也定了。

两人将话说开,心里不约而同轻松些。

薛丹山更有干劲了,烧水煮一遍腊肉,煮过一道的秋腊肉要糯一些,吃起来也不会太干巴。

这边粥己经煮出米香了,他找出一个海碗,从林宝岚手里拿过勺子,沥出一部分米粒,剩下的小火熬煮。

这是今年的新米,能煮出奶白色的米油。

林宝岚坐在灶边,馋得口水首流,他以前不这样的!

薛丹山瞥见他吞咽口水的小动作,眼底流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,因为不常笑的原因,嘴角未动,只有眼尾动了一下。

林宝岚眼力极好,自然抓住了他的笑。

因为嘴馋被薛丹山笑话了,他难得窘迫地低下了头,专心搅拌米粥。

只见薛丹山拿来一个铁做的物件,看着像大剪刀一样,从柴火里夹出一个黑乎乎的东西。

他放下大剪刀,用手剥开黑乎乎的椭圆物。

一股霸道的红薯味扑鼻而来,金黄的色泽令人唇舌生津。

薛丹山剥完还吹了一下,递过来。

他的眼睛真的好看,认真吹红薯的模样也好看。

林宝岚盯着他的脸小小地咬了一口红薯,幸福地眯起了眼睛。

糯糯的,甜甜的,有种吃糕点的口感,粉糯粉糯的。

林宝岚忍住吃第二口的冲动,推回去和薛丹山分享,突然意识到这是他吃过的,这动作太亲昵了,不适合他们。

他的手僵在半空。

“我不爱吃甜的。”

薛丹山推了回来。

林宝岚自己拿着,一边吃,一边懊恼,这半生不熟的相处模式真让人抓狂。

薛丹山己经起身洗手,继续灶上的活。

他揉面的动作吸引了林宝岚的目光,林宝岚边吃边欣赏,渐渐忘记心里的尴尬。

“平南地区也种小麦吗?”

拉家常最能拉近两人的距离。

薛丹山“嗯”一声,“五年前朝廷派农事官下乡教导种植,还办了农校,我去上过几次课。”

平南府西高东低,土地贫瘠,雨水季节虫害严重,对小麦的要求高,耐寒的同时耐旱,还得抗病性强。

不过,旱地比梯田好打理,薛丹山没有上等田,只能选荒地开荒,种小麦是他最好的选择。

去上农校,除了学会种小麦,还学会怎么蒸馒头包子和花卷。

后来要收费上学,他就没去了。

清平镇高山巍峨,多是石头山,全年降雨少,河水常常断流,水田远远少于旱地。

旱地里又以沙地为主。

山林之间荒地太多,朝廷为改善民生,特意培育出适合平南旱地生长的小麦。

小麦进入平南府之前,这边多以薯类为主食。

石头山多的地方,薯类都长得一般,以喇嗓子的玉米为主。

薛丹山分家时还没成年,薛二狗死活不肯给他土地,十三岁的小汉子去意己决,索性将户籍办成猎户,成了跑山的。

也是他运气好。

第三年朝廷开始重视山林建设,对每片山头实行“山长制”管理。

在村长的牵桥搭线下,薛丹山成为大丫村虎头山的第一任山长,领了朝廷俸禄,有了捕快一般的官身。

日常工作主要负责监管山区的自然资源、保护山里的居民、维护山里的秩序。

这是对久居深山的少数民族的怀柔政策,促进民族之间的交流。

薛丹山这里,算是沾了少数民族的光。

林宝岚听完,也觉得真好。

平南王是当今圣上亲兄弟,对圣上的旨意唯命是从,万事以百姓为先。

王府公子虽是个哥儿,在父王身边长大,从小耳濡目染,也是个体恤百姓的。

林宝岚这几年接的任务,剿匪,杀贼,除倭寇,抓间谍,无一不是为了民生安全。

如果不是他疲了,年纪也大了,公子赶他走了,兴许他还会再接几年任务。

最重要的是,他遇见薛丹山了。

看见男人第一眼,他心里突然冒出一股冲动——想有个家了。

眼前的男人舀了一勺新粥吹了吹递过来:“尝尝。”

林宝岚笑眯眯尝一口,这高山上的米粥,都是甜的。

他对接下来的人生,有了新的期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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